“酒店籌建期”是指酒店項目經過市場論證、項目審批后進入實質性建設,至所有建筑、設施設備完成施工、驗收并交付使用的時間。
服務內容
在酒店建設期間,負責審查業主方酒店建筑和室內設計,并根據業主方的要求和未來經營的需要提出具體意見,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:
1、酒店功能設施規劃
1)擬定酒店功能規劃,包括但不限于客房的規格和數目、餐飲、康體以及后勤部門的面積及功能分配。
2)審閱建筑設計方案,指導規劃設計,特別關注樓面分配與空間關系能否滿足經營需要,在合理范圍內向業主方提出建議。
3)擬定酒店所需的設施清單。
2、建筑設計、園林設計、室內裝飾設計
審查下列建筑、園林、室內裝飾設計,并提出指導意見:
1)針對建筑師或室內設計師的設計方案,提出意見,使設計效果和功能實用性方面達到指定要求。
2)參與建筑設計、園林設計、室內裝潢設計任務書的編寫,提出酒店在使用、管理、服務等方面的設計要求。
3)做好酒店建筑場地利用分析、酒店建筑設計技術咨詢、園林設計分析與酒店室內裝修設計分析。
4)對室內設備、家具、家電、裝飾等配置提出相關意見。
3.機電工程設計
審查下列機電工程設計,并提出指導意見:
1)熱水、蒸汽、通風與空調系統。
2)節能系統。
3)給排水、排污及飲用水消毒。
4)供電系統、避雷系統、消防、廣播及電視VOD系統。
5)電話、寬帶及通訊系統。
6)安防監控系統。
7)燃氣和綠化灌溉系統。
4、電腦及通訊系統
1)審定前臺、收銀、訂房、管家、餐廳、后勤、財務等電腦硬件和軟件,并向業主方提供資料信息。
2)協助酒店選用合適的電腦軟件。
3)協助設立酒店合適的電腦硬件系統。
5、廚房、酒吧設備
1)提供廚房、酒吧設備設計意見。
2)審閱施工圖紙,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種類、布置圖,并提供適當的改進意見。
6、酒店設計和建設的總協調和督導
1)在整個施工過程中,指定專人協助業主方組建項目籌建處,并指導業主方籌建處的運作,定期派工作人員到施工現場與業主方建筑師、工程師、設計師、施工監理方、承建商以及制造商等聯系、溝通,視察施工質量、進度,并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建議。
2)在工程竣工時協助業主方籌建處進行驗收,草擬工程待完善項目的清單。
“酒店開業籌備期”是指酒店土建及安裝工程基本結束,裝修施工進度超過50%,進入軟件建設、物資采購、人員招聘及培訓,至酒店達到基本營業條件進入試營業的時間?;I備期時間視酒店規模及檔次而定,一般不低于六個月時間。